10.3969/j.issn.1673-9876.2002.02.035
论"不道德者的权利"
《民法通则》是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公序良俗"是其基本原则,集中体现着民法的立法精神.一切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民事行为均为无效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不受民法保护.从法的价值目标看,"公序良俗"原则也符合法本身对秩序、自由、效率和公平的追求.
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为、秩序、自由、效率、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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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4(中国法律)
2004-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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