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95/j.cnki.61-1462/f.2022.03.013
金融机构破产中金融债权清偿的价值选择与规则构建
在金融机构破产时,我国未设置金融债权如何清偿的规则.沿用现有普通商事企业的公平清偿的破产规则,容易引发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但是如果扩大适用金融合约安全港保护规则以及问题金融机构的国家救助规则,也会破坏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竞争秩序.因此,基于禁止逃债原则,防范系统性风险原则以及金融消费者倾斜保护原则,同时结合金融市场结算规则,构建金融债权清偿规则.其清偿的顺序,首先是场内交易的投资性金融合约,其次是储蓄型和契约型金融合约,最后是场外交易的投资性金融合约.
金融机构破产、安全港规则、国家救助
F830.31(金融、银行)
2022-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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