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017.2016.07.003
基于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关系新特点下的监督政策研究
互联网金融创新是互联网金融深化的突破口,互联网金融监管作为一种管制手段对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又有着重要作用。不同类型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对互联网金融监管也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因此,研究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关系意义重大。传统金融创新与传统金融监管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一种观点认为,传统金融监管和传统金融创新是一种正向的博弈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随着信息化和竞争加剧,传统金融组织的社会职能逐渐进阶为资金资源配置主体和风险资源配置主体双重角色,因此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是一种互补关系。而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依然是金融,所以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关系和传统金融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有着自己独特的寄生存在形式,并且有别于传统金融行业,因此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应该适度区别于传统金融监管模式。所以,对待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要因时制宜、因事制宜,互联网金融监管者要尊重市场,呵护创新,要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互联网金融、创新、监管、对立统一
F830.31(金融、银行)
2016-08-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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