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017.2013.09.013
试论银行与信托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法律风险及其防控
近年来,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日益密切,合作的领域也越来越宽,根据银信合作的模式,目前主要分为代理信托计划资金收付业务、理财业务、主理银行业务三大类.不同合作模式中信托公司角色定位、职责义务存在一定差别,为了进一步防范银信业务合作过程中信托公司的法律风险,加强各类银信业务合作的规范运行,本文根据信托公司的地位和角色,对一些关键风险点子以准确辨析和把握,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严防因信托公司原因对银行造成风险和影响.
银信合作、金融风险、风险防范
F830.5(金融、银行)
2013-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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