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017.2009.01.006
中国区域金融发展协调机制范式选择
区域经济金融的非均衡发展在我国曾经具有历史合理性,是一种客观存在.协调是一个动态概念,是一个逐渐改善的过程.协调不等于平衡,相反,协调的目的和实质就是要推进和加速经济社会发展从不平衡到平衡再到新的不平衡和新的平衡.中央政府对区域金融发展的协调可以采用两种范式,即自下而上的范式和自上而下的范式,它们各有其侧重点与优缺点.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两种范式应当结合使用.
区域金融协调机制、比较优势、公平正义
F830.2(金融、银行)
2009-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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