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233.2005.02.005
略议规制传销的必要性--借鉴德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传销"的蔓延造成了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它源于行政法理论界探讨所得的"谨慎尝试"观对许可"传销"的倡言,但对这些法律研究的反思未曾开展.补作这项工作需要以系统法律理论分析"传销"及其相关问题.对德国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6条的系统分析显示,以普通法规制"传销"比以行政法有根本性优点.笔者进言采纳德国新的规制模式,以竞争法摧毁"传销"这种社会"顽疾".
传销、行政法、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3
D922.294(中国法律)
2005-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