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21/j.issn:1671-8879.2008.02.010
基于可能速度的公路线形评价标准
为了提高公路安全水平和公路线形设计质量,分析了公路线形设计的连续性和应用可能速度的公路线形评价方法,提出采用速差作为评价线形连续性的标准,速差量作为度量速差的指标,并根据可能速度计算公式求出了各设计速度的速差量,建立了速差量与平曲线半径的关系.计算结果表明:当设计速度为120、100、80 km/h时,可能速度评价指标为20 km/h;设计速度为60、40、30、20 km/h时,可能速度评价指标分别为18、15、12、12 km/h.
道路工程、线形、可能速度、评价标准、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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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412(道路工程)
2008-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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