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038.2007.07.004
从皮尔士的符号学看符号的意义
本文首先对奈达的意义三分法提出质疑,认为语法只是一套逻辑规则,体现为符号之间的组合,并不具有意义;进而以皮尔士的符号学为理论依据,分析符号的表征性及意义的产生过程.符号对客观世界的表征是一对多的关系,既有理据性的一面,也有规约性的一面.符号意义的形成当且仅当1)符号与客观世界发生联系,2)被主体阐释.在意指过程中,符号与客观世界直接发生联系形成一级符号,即指称意义.然而符号的指代并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无限递归的.下一层符号以一级符号为基础形成二级甚至多级符号,产生出联想意义.同时,符号的意指过程还受客体因素和主体因素的影响.客体因素是句子自身体现出的语力,主体因素涉及阐释者的文化背景、个人经历、教育程度等因素.
质疑、符号、语法、意义
H0(语言学)
2007-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