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7242.2009.06.001
框架元素Cause的翻译和认定
从格语法到框架语义学,长久以来,对语义角色(框架元素)Cause的使用都存在很大争议,其汉译及其在汉语中的对应也相应存在着诸多问题.应中文信息处理用汉语框架网络(Chinese FrameNet/CFN)框架元素命名和语义标注的要求,本文详细考察了Cause使用与争议的事实,认为Cause既是"致事",也是"原因",既是"工具",也是"外力",且与Agent存在着某些语义交叉.从Cause的核心度判断,它事实上处于两个不同的层次,即Cause_1和Cause_2.为避免语义上的混淆,建议将用作核心元素的Cause翻译并认定为"致使因",将用作非核心元素表示"原因"的Cause统一为Explanation.框架元素Cause的细化将依框架描写场景的需要而定.
语义角色/框架元素、Cause、翻译、认定、框架网络
H030(语义学、语用学、词汇学、词义学)
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面向信息处理的框架网络运动域框架语义对比研究"08YYD015系列论文的一部分
2010-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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