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文体之争的一段公案——“才子之笔”与“著书者之笔”综论
“才子之笔”与“著书者之笔”既是指《聊斋志异》与《阅微草堂笔记》两部具体作品的叙述风格,前者以“作文之法”作小说而后者以“著书之理”作小说;又代表了中国文言小说的两种叙事方式,传奇体追求随意妆点、增饰虚构,笔记体讲究言出有据、据事实录.纪昀因袭了传统的叙事观念,以笔记体小说为正统;今人受西方小说观念影响,视传奇体小说为典范.纪昀对《聊斋志异》的质疑与后人对纪昀小说观念的批判,反映了不同时代背景下小说文体的发展态势以及小说观念的演变状况.
才子之笔、著书者之笔、笔记体、传奇体
I207.41;I054;I106.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18-01-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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