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正义》“删定”考
《毛诗正义》系以刘焯《毛诗义疏》和刘炫《毛诗述议》为基础删定而成,但由于二刘旧疏早佚,学者无法认识唐人究竟是在哪些方面、何种程度上对旧疏进行“删定”,因此,《毛诗正义》常常被简单视作唐人的经学与诗学著作.这不仅对中古经学史的精细化研究造成较大阻碍,也影响了学界对于唐代诗学理论的认识.《毛诗正义》中存在一系列文本失序现象,证明《毛诗正义》内部存在两种版本形态和各类前后矛盾、重复的文本现象.参照刘炫《孝经述议》体例,可以看出《毛诗正义》中出现的文本失序现象正是唐人在二刘旧疏的基础上进行“删定”时裁汰未尽所致,部分《正义》可据此辨识出二刘旧疏与唐人正义两个文本层次.
《毛诗正义》、孔颖达、刘炫、《孝经述议》
2016-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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