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周公之琴舞》与孔子删《诗》相关问题
“孔子删《诗》”说是《诗经》学史上四大公案之一.自孔颖达始,质疑司马迁这一说法的核心依据是“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则孔子所录,不容十分去九”.经历代学者努力,现已从传世和出土文献中辑得“逸诗”一百八十五首,其中新公布的清华简《周公之琴舞》组诗,又一次性贡献十七首《诗经》“逸诗”,并为“十分去九”删诗幅度提供了文本范例,还启示体认“去其重”是既去重复篇目,又去相近内容.随“删诗”说渐趋公认,孔子删《诗》时间成新问题.据有关史料证明,“诗三百”的删定必在孔子中年时期,而不会发生在赋诗活动沉寂二十几年后的晚年,其“自卫反鲁”后的主要工作是“乐正”.
孔子删《诗》、《周公之琴舞》、“诵诗”、“专对”
I206.2;K871.3;K20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人民大学引进人才科研项目
2014-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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