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廷鑨《明史》案与清初江浙文学生态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庄廷鑨《明史》案与清初江浙文学生态

引用
庄廷鑨《明史》案是清初第一起文字狱大案,其株连之广泛,杀戮之血腥,给彬彬称盛的江浙一地的文学生态造成巨大破坏。《明史》案首开清代以文字为武器,广泛诬陷迫害读书人的恶例。在《明史》案等文字狱的残酷打击下,一些与前明王朝依附至深的文化世族,备受磨难,衰微难振。《明史》案也震慑和戕害了人才辈出、人文兴隆的江南地区的文士心灵,压制了明中叶以至清初蜂拥而起的江浙地区文入的社集活动,加速了带有强烈政治色彩的文学社团的解体,促成了纯文学性文人社集的流行。

《明史》案、江浙文学生态、文化世族、文士心灵、文学社团

I0(文学理论)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5-9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文学遗产

0257-5914

11-1009/I

2011,(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