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章表》篇”风矩应明”与”骨采宜耀”——兼论刘勰的杂文学观念之一
学术界对”风矩应明”与”骨采宜耀”之解读分歧甚大.本文从刘勰所举作品实例与书中相关词语之使用特点,说明”风矩应明”与”骨采宜耀”,显然并情思事义与辞采而言.”风矩应明”是说”章”所表达的情思与辞采都应该光明照耀;”骨采宜耀”是说”表”这种文体,风情义理均应具光明之气象.刘勰不仅对章表这两种实用文体提出了属于感情与文采的美的要求,对二十篇文体论中的绝大多数文体,也都提出了艺术的要求.刘勰的杂文学观念,反映的正是我国文学传统的主要特点.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如何区分文学与非文学,如何处理史实与评价的问题.
风矩、骨采、杂文学
I2(中国文学)
2008-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