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新女性“自由结婚”的难局——舆论和文学中的周静娟案
1913年,实行“自由结婚”的上海青年女教员周静娟在父亲周钺的威逼下投河自尽.司法机关对这一案件的审判,显示了青年男女的婚恋自由因不受法律保护而陷入的尴尬处境.随着事件的披露,“自由结婚”本身的不稳定、不成熟也得以表露.《申报》对周静娟案进行了详细报导,渲染、批判了婚姻问题上父权制的惨酷.谐文、通俗小说的跟进,呈现出明显的庸俗化倾向,但当年的“新剧”《周静娟》对这一题材的把握,已是将其视为严肃的家庭问题.三种文体虽然侧重有异,但在不同视角都呈现出“父母专婚”的不合时宜,客观上扩大了此案的社会效应.
周静娟、“自由结婚”、“父母专婚”、文学书写
I20;F0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末民初女学生的日常体验与文学实践研究1898-1919”编号16CZW037的阶段成果
2017-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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