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005/j.cnki.issn.1674-8697.2022.08.041
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参与普及模式初探 ——以甘肃省天水市区和毛家坪村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指出:应当做好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制订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当前对于国内文化遗产的保护,公众参与多局限于理论框架的构建,虽在城市开展有公众考古活动,但尚缺少必要可行的实践,尤其农村地区公众参与文物保护的资料与信息更少.大部分遗址实际上是分布在边远落后的农村地区,因此,提高城乡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极为重要.基于此,文章在调查国内外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现状基础上,以甘肃省天水市市区及甘谷县的毛家坪村文化遗产为例,旨在发现并阐释现阶段农村地区与城市公众对于我国文化遗产知识了解的差距,突出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参与的紧迫性与必要性,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普及模式以期增强公众文保意识,为提高群众文保力量及"博物馆之城"建设作出贡献.
甘肃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参与、普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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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31.2;F3;F713.36
202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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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