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697.2015.08.021
文物遗产资源在发展旅游业中的可用性-以赤峰为例
旅游业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旅游产业是朝阳产业,比工业清洁、比农业效益高,从行业分类来说属于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同时它既是经济产业,又是文化事业,具有文化性质,可以表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文化发展水平,对社会文化的发展起着一定的推动与促进作用。旅游业通过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达到盈利的目的,具有较强的关联性,能够有效带动餐饮、住宿、交通等产业的发展,对刺激地方经济有较大作用。因此旅游业具有着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在现实条件下,发展旅游业是开发文化遗产经济学价值的优先选择方式之一。
文物、遗产资源、旅游业、可用性、文化遗产、旅游产业、社会经济发展、旅游目的地、经济学价值、选择方式、行业分类、现实条件、文化性质、文化事业、社会效益、社会文化、经济效益、经济产业、活动过程、国民经济
F12;F06
2015-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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