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刊长沙走马楼吴简与许迪割米案司法程序的复原
长沙走马楼吴简数量巨大,大部分用来记载赋税收支、仓库出入、户口名籍等,可归为簿书系统.此外,记录嘉禾年间长沙郡临湘侯国一桩刑事诉讼——许迪案的司法文书简牍,显得弥足珍贵.吴简发现的次年,胡平生、宋少华就率先介绍了与许迪案相关的录事掾潘琬考实木牍(J22-2540、竹木牍50号)与中贼曹掾陈旷考实木牍(J22-2673、竹木牍353号)”1”;1999年的《发掘简报》公布了上述两件木牍的图版”2”.此后,学者们围绕潘琬木牍末尾的浓墨草书,联系到画诺制度,展开了争论,今画诺已成定论”3”.但该木牍的释文与标点,却一直言人人殊”4”.直到2015年初,王素、宋少华根据正在整理的《竹简》”捌”中关于许迪案的新材料,依公文用语逻辑、行文习惯,才给出该木牍的释文”定本””5”.
本文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7批面上资助项目”三国孙吴临湘侯国行政体制及运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12400221阶段性成果.
2016-03-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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