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077.2023.08.001
大数据侦查运行机理研究
侦查机理是维持侦查工作正常运行的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和关系的原理.大数据侦查的运行机理包括认知机理、方法机理、证明机理和预测机理四部分内容.在大数据侦查的认知机理方面,应当摒弃当前过分倚重大数据相关关系而忽略因果关系本质的误区,构建大数据相关关系与因果关系动态互动的良性认知格局;在大数据侦查的方法机理方面,应当纠正大数据技术完全代替传统侦查逻辑的错误观点,建构大数据侦查方法与传统侦查方法互为验证的协同共存模式;在大数据侦查的证明机理方面,应当摒弃"侦查中心主义"传统思维而回归"审判中心主义"现代刑事司法理性,构建基于立体化犯罪事实创构的多维数据画像体系;在大数据侦查的预测机理方面,应当纠正过分强调事后被动型的侦查回溯性逻辑而忽略大数据侦查事前主动性预测的显著特质,构建基于高危人员与高危犯罪类型二元共存的侦查预测体系.
大数据侦查、运行机理、相关关系、数据挖掘、犯罪预测、数据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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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2(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2023-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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