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077.2022.06.014
重大火灾隐患监督整改程序问题研究
重大火灾隐患可能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监督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是消防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2006年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已于2014年7月废止,现行国家标准并未提及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过程中的执法程序.在介绍重大火灾隐患监督整改程序的基础上,指出实际工作中隐患内容是否同时受案查处、隐患判定是否可以行政救济、拒不整改如何处理以及部分整改能否销案等问题大多不规范、不明确.建议从顶层立法先导、规范化文件衔接、厘清职责权限、论证平衡法益四个方面入手,完善重大火灾隐患监督整改程序.
消防、重大火灾隐患、监督整改程序、完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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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6(国家行政管理)
2022-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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