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077.2014.12.024
火灾物证鉴定“结论”到“意见”之我见
从用词方面,阐明了将火灾物证鉴定“结论”修改为火灾物证鉴定“意见”,降低了火灾调查人员对其的迷信,在准确的认定火灾事实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将推动我国现行火灾物证鉴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此外,结合实际火灾情况,阐述了火灾物证鉴定的结论性意见采纳的客观性标准、关联性标准和合法性标准,最后,界定了火灾物证鉴定的范畴属于司法鉴定.
鉴定意见、鉴定结论、火灾物证、火灾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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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928.7(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管理))
2015-0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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