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077.2008.01.021
论我国地方国家机关的军事立法权
我国地方国家机关享有国防职权和立法权,有权就国防事务制定地方性军事法规和地方性军事规章.地方国家机关的军事立法权既有法律依据,也有存在的必要性.但地方军事立法的内容是有限的,不应涉及军事行动和军队管理事项.
军事、国防、立法、地方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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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28(行政法)
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SZ060117
2008-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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