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077.2007.09.002
试论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
既要惩治群体性事件中的违法犯罪,又要同辖区群众保持良好的警民关系,是公安边防部队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遇到的一个难题.兴城公安边防大队正确处理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的关系,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恰当采取公开与秘密两种不同的处置方式和方法;正确处理正常状态下工作与特殊状态下工作的关系,把特殊状态下工作的功夫用在平时;正确处理"红色"信息员和"灰色"信息员的关系,敢于在关键时刻启用"灰色"信息员,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群体性事件、处置、公开工作、秘密工作、灰色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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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4(国家行政管理)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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