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极致概莫如此——从“极致性”看海阳秧歌的课堂训练价值
电影《西虹市首富》一开场,男主人公“属丝”王多鱼游刀于各种职业间摸爬滚打,借用句中人物的台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把身体开发到了极致”.所谓“极致”,是到达某种不可逾越的顶点和高度,令人慨叹.不同的行业,可能对专业化的定义千差万别,但有一点可形成共识,那就是有了极致化的态度、极致化的操作和极致化的结果方能达成.倘若以舞蹈课堂训练而言,肢体能力开发的极致与心灵表达升华的极致,二者合而为一则形成动态的极致性.汉族、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朝鲜族等几大舞种其风格动律自是各有千秋,难言高低,但若论对身心的开发,却相对各有长短,以笔者多年在师范院校从事民族民间舞蹈教学的经验,一家之言,若论个中翘楚,当推山东海阳秧歌.作为山东三大秧歌之一,海阳秧歌以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动作语言,尤其是对开发舞者肢体的表现力这一方面有着特殊的训练价值——其动作幅度大,节奏感强,善于抒情,富于变化,具有极强的感染力,此外,更能够激发舞者内心的表演意识,使肢体超越生理的局限,超越自我,成就形情合一的完美表达,可视可感.
海阳秧歌、课堂训练、训练价值
J722.211;J6;G642.0
2018-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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