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舞者之乐感
@@ 在舞蹈艺术中,音乐相对舞美、灯光对舞蹈的意义更为重要,学好音乐更是提高舞者审美能力、完善舞感的重要手段之一."就舞蹈与音乐两门艺术相比较,音乐更深奥一些,音乐里有舞蹈所表现不出来的东西."(摘自戴爱莲<在首届全国芭蕾比赛总结会上的讲话>)这是因为听觉意义上的音乐总是比视觉意义上的舞蹈赋予人们更多的想象空间,思想的驰骋总是丰富于客观具象的;更何况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世代孕育积淀形成的不同文化(乃至思维方式)和精神,导致表达的抽象总是与想象的丰富呈正比.舞蹈当然地比音乐更具象化,音乐所表达的内容以及赋予人们丰富的想象空间在舞蹈中也许只是部分或片段的体现.如:由谭盾作曲的<甲骨随想>,其音乐古朴而内在,内涵量之大与其说舞者要拥有很好的乐感和功力,毋宁说哲理性的思维方式更为重要,因为作品中音乐与舞蹈表现的本身就是以反映华夏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东方固有的美学意识和艺术精神为目的而共同演绎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对舞蹈工作者的音乐修养要求是必须的,要真正步入舞蹈的艺术境界,挖掘其文化内涵,进而入木三分地表演到位,舞者之乐感就显得更为重要.
J7(舞蹈)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