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160.2007.04.020
美国对华暖水对虾反倾销税复审初裁评析
@@ 2004年美国对中国进口的暖水对虾(罐装的除外,以下简称"对虾")反倾销调查案是近年若干反倾销"大案"之一.2005年2月1日,美国商务部(DOC)发布反倾销税令,开始对中国对虾征收27.89%至112.81%不等的高额反倾销税保证金(被裁定零倾销幅度的湛江国联除外).
美国、对虾、高额反倾销税、复审、中国、倾销幅度、商务部、保证金、湛江、进口、罐装、查案、裁定
F8(财政、金融)
2007-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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