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160.2006.04.031
公共利益原则能否遏制反倾销措施滥用
@@ 随着反倾销使用频率的提高、范围的扩大,其合理性也越来越受到质疑,因为其在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的同时,却可能损害了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和与被控倾销出口商品所在国之间的经贸关系.对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的含义,目前尚无广泛认可的明确界定.从WTO成员反倾销立法和实践来看,公共利益可以大致理解为包括国内生产商、进口商、工业用户、消费者等利害关系方利益在内的国家(或地区)整体利益.欧盟法律即将公共利益称为共同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对应的是受倾销损害的国内生产商利益或国内产业利益.通常,国内产业利益与公共利益是一致的,即通过反倾销措施消除倾销对国内产业的损害,既是对国内产业利益的保护,也有助于增进公共利益.但有时两者并不一致,对国内产业的保护可能损害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利益原则、反倾销立法、国内产业、产业利益、倾销损害、生产商、保护、利害关系方、共同体利益、反倾销调查、反倾销措施、整体利益、相关产业、使用频率、经贸关系、福利水平、出口商品、消费者、进口商
F7(贸易经济)
2006-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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