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卫生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校企合作的探讨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是教育事业中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部分,担负着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专门人才的任务.我国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既受既定历史条件的制约,又伴随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1].2005年11月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2006年教育部《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出台,使我国理工科院校的校企合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长足进步[2-3],而中等卫生职业学校的校企合作由于受到学生素质、专业设置和服务对象的限制,无论在合作的广度还是深度上都受到了严重的制约[4].
中等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校企合作、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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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26.5(中国教育事业)
2014-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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