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46/j.cnki.37-1101/c.2022.04.03
周人所受"大命"本旨发微
"受天之命"是周人在宣称统治合法性时反复强调的核心概念.从清华简《程寤》等文献来看,"大命"是借由"太姒之梦"的机缘,由文王、武王从皇天上帝处获得的,后代周王对"大命"亦有天然的继承权."大命"的本旨不止于灭商代殷,而是以替上天治理所降下的疆土人民为主要内容.清华简《厚父》的"古天降下民,设万邦,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乱下民之慝"'一句,以及又见于《成人》篇的相关异文,就是时人对"大命"本旨的直接描述.由上述诸语可知,受"助上帝乱下民"之大命的,除了君王天子外,还包括辅佐其治政的公伯臣工.
殷周鼎革、大命、受命、《厚父》、《成人》
K249.1;B222.5;K877.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22-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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