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46/j.cnki.37-1101/c.2021.06.16
论作为行为之理由的规范
行为的理由是用于证明、阐释行为合理性的依据,也是使得行为具有合理性的原因.在行为的诸多理由中,规范乃是最常见也最具说服力者.当行为处于规范所关涉的情境之中,并且与规范所指示的行为类型相符合时,规范就能够成为证明该行为合理性的理由.在判定行为合理性的时候,人们往往会首先使用对具体情境和行为模式界定较为明确的"规则";在没有"规则"可依据的情况下,则会考虑采纳一般性的"原则".在通常状况下,个体愿意服从社会的要求,将规范作为行为优先的和排他性的理由,这是因为规范要么是权威意志的体现,要么是由强制力保障而实施,又或者是按照规范而行动已经成为生活习惯.社会群体之所以对个体有这样的要求,也是因为规范不仅是社会活动的构成性要素,而且是社会共同体稳定发挥作用的保证.理想的社会规范应是共同利益和特殊利益协调一致、彼此交融的体现.
利益;社会共同体;行为;社会规范
本文系福建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马克思的规范学说研究"FJ2020MJD2009
2021-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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