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11-4721.2016.06.010
产何以存?--清代?巴县档案?中的行帮公产纠纷
通过对清代?巴县档案?中70个行帮公产纠纷案例的考察,可以发现清代重庆的行帮更倾向于通过诉讼解决此类问题。在清末新政之前,行帮的确能够凭借与地方官府的互惠关系,比较有效地利用法庭处理纠纷、保护公产。但是在新政实施之后,地方官府在巨大的财政压力之下,转而利用诉讼剥夺行帮公产。基于此,可以运用“官府掌控下的‘理性市场’”这一框架来分析,即官府主导着市场的命运,但也会在经济、社会比较稳定的前提下,给市场发展留下一个弹性的空间。然而在面对财政压力和形势突变的时候,官府又会不遗余力地剥夺工商业者。这些既矛盾又共存的现象,其实是一种微妙、变通的制度安排,清代中国许多地区或许都存在着“专制统治”与“理性市场”的共生。
行帮、公产、巴县档案、重庆
K24;F1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清代州县档案中的市场、商人与商业制度研究”14CZS01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明清商人传记资料整理与研究”14ZDB035
2016-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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