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11-4721.2015.05.010
唐代刑部尚书的法学素养
唐代可考的127位刑部尚书中,没有一人出身于科举明法科.但是,未经受律学馆的专门教育,并不一定意味着该群体法学素养缺失或者低下.他们多出身于刑法世家,由于家学熏陶与环境影响,可以受到法学知识的长期浸润;仕途履历中又多曾在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等机构任职,经历司法实践历练,具备丰富的司法经验.对朝廷法典的制定和不断完善作出了实际贡献,并且不惜犯颜执法,为维护法典实施的严格公正竭尽全力.为官清正严明、秉公执法,具有良好的禀性操守和突出的任职表现.刑部尚书这一群体法学素养较高,表明唐代官员选任时对担任司法职务者的专业素养颇为重视.
唐代、刑部尚书、法学素养、家学、仕履
K24;DF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9YJC770045;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2016-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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