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11-4721.2015.01.008
义以出礼,义以生利,允义明德——论“义”在春秋社会观念中的核心地位
长期以来,学界多以“礼”为春秋时期的核心观念;孔子以“仁”代“礼”,“仁”又被视为春秋后期的社会核心观念,“义”在春秋观念史上的地位却被忽视了.实际上,春秋之“义”具有统领性、共识性和普遍性,三者共同支撑起“义”在春秋社会观念中的核心地位.春秋义观念的勃兴,表明以“礼”为代表的宗法制度的崩坏,并不意味着以“义”为准则的宗法精神的丧失.“义”对春秋社会所产生的无形而深刻的影响,理应引起学界新的重视.
义观念、义以出礼、义以生利、允义明德
G11;F1
2016-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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