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入纪公案与“正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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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0511-4721.2014.06.007

武则天入纪公案与“正统”论

引用
是否将女皇武则天安放在《本纪》,史家争讼不已:德宗时期,沈既济上书《论则天不宜称本纪议》,声讨吴兢,公案肇起.然李唐基本上对则天保持“接纳”态势;自《旧唐书》开始,情感上的放逐已经彰显.范祖禹同司马光因此问题的决裂,表明放逐之声已占主流.公案的实质在于是否认可则天的帝王身份.而史家又在“实录”与“正统”的关系上出现了分歧:欧阳修在卫道的同时,还要考虑为当朝皇权寻找合法的依据,故采取既接纳又放逐的体例形式;范祖禹完全接受沈氏放逐则天的主张,批评实录只是纯粹纪实,不合“春秋之义”,绝非“正统”.终唐之世能够接纳则天入纪,因为她挑战“正统”成功,终于被“正统”接纳.但她在征服“正统”的同时,却又回归“正统”,此即“正统”力量下女人的宿命.

武则天、本纪、公案、正统

K20;K09

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重大项目“儒学史论文献汇编暨中国古代史论研究”编号12RWZD08;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规划项目“社会大变局与隋唐五代历史思想研究”编号2013-GH-083;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隋唐五代史论研究”编号13YJAZH031

2016-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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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4721

37-1101/C

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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