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逃田产权制度与地方政府管理职能变迁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0511-4721.2005.01.015

宋朝逃田产权制度与地方政府管理职能变迁

引用
比起唐朝五代,宋朝逃田产权制度变迁的特点,一是更加法制化,制定了"逃田法"、"远年无案籍逃田法"、逃田"请佃法"之类的专项法规;经常以诏敕的形式对这些"常法"作临时调整;官府在处理逃田产权时,更加注重以法律文书或者官府文书为据.二是制度更加细化,对逃亡原因不同的逃户的土地所有权的保留期限、复业后的收益权等作出不同规定.三是制定和调整政策时的财政考虑更加突出,更多地采用田赋减免措施,调整逃田收益权在官民之间的分配.四是南宋进一步加强对"请射"或"权佃"逃田者的权益保护.同时,中央对地方政府实施逃田产权制度的职责规定更加明确.但是,受地方官员考课制度的影响,加上南宋以来财政困难加剧,地方官员上供财赋的压力增大,地方政府在处理逃田产权中存在着申逃不实和非法赋敛等诸多弊端,大大削弱了逃田产权制度对恢复和发展农业经济的激励作用.

宋朝、逃田、产权制度、地方政府、管理职能

K24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1BZS012

2005-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48-5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文史哲

0511-4721

37-1101/C

2005,(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