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11-4721.2003.06.012
张家山汉简所见西汉继承制度初论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等表明,西汉已建立系统的继承法.继承方式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内容既有身份继承也有财产继承.身份继承包括二十级爵位和一般户主的身份在内,二十级爵位除彻侯和关内侯的爵位世袭罔替之外,其余均降级不均等继承;一般意义的财产继承原则是诸子均分.继承人及继承顺序按血缘亲等确定而兼顾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未婚女子有一定的继承权.西汉的继承制度对爵位降级继承的规定,使军功地主的后代逐渐失去爵位;他们由于大量继承财产和凭借父祖的政治权势,成为西汉前期严重影响乡里社会的豪民地主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汉、张家山汉简、继承制度
K234.1(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2004-0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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