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11-4721.2003.02.008
申不害的法治思想及其局限性
言术的申不害首先是法治论者.他主张立法律之名"因"以为治.治者因法而治便可无事,"任法"便应"无为".他的法治就是用法律的有为代替君王的有为,用法律的治代替君王的治.术与法治是相背离的,中不害之所以既倡法治,又多言术,是由君王利益与国家利益的不一致造成的.法治与国家的利益相一致,而术服务于君王的利益.
申不害、法治思想
B226.4(先秦哲学(~前220年))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