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020.2005.03.00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职能的界定
目的明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职能的落实程度.方法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法,在全国范围内抽取16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样本机构公共职能项目开展比例以及开展项目的操作程度.结果(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职能项目的平均落实程度为42.9%,其中省级为56.0%,市级为43.7%,县级为41.3%;东部地区为49.3%,中部地区为45.4%,西部地区为35.3%.(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七项公共职能中,疾病预防与控制落实程度职能落实程度为5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为65.8%、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为35.0%、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为31.3%、实验室检测与评价39.1%、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为36.4%、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为56.7%.结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项公共职能落实程度普遍不高,并随地区和级别的变化而变化;各项公共职能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职能落实程度最高,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职能落实程度最低.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职能、落实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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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81.8(流行病学与防疫)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9925002;卫生部科研项目
2005-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57-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