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020.2004.05.011
空气净化器对甲醛净化效果评价时间和测定间隔的研究
目的 提出空气净化器对甲醛净化效果评价的时间和测定间隔.方法 在30m3和1.5m3测试舱中进行自然衰减试验和甲醛去除效果试验.结果 自然衰减测试时间为2.5小时,测定间隔为15分钟;总衰减测试时间为1.2小时,测定间隔为5分钟.当空气净化器风量<30 m3/h或评价无风量空气净化产品时,可在1.5m3测试舱中进行评价,自然衰减和总衰减的测试时间均为64min,测定间隔为8分钟.结论 不同类型空气净化器对甲醛净化效果评价的测定时间和测定间隔不同.
空气净化器、甲醛、净化效果评价时间、测定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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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834.8;TU834.863(房屋建筑设备)
科技部社会公益研究项目2001DA10001
2005-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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