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户部则例》的纂修与特点
清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帝制王朝,是中国传统法制发展的最终阶段.而清朝立法活动的一个主要内容与重要成就,是"则例"这种法律形式的出现,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从法律门类的角度来看,则例几乎是清代涉及门类最多、覆盖范围最广的法律,而清代则例以中央中枢机构"六部"的部门则例为大宗,包括《大清律例》在内的"六部则例",共同构成了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主干.《户部则例》是清代中央六部出现时间最晚(1776)的一部部门则例,它的颁布,标志着清代门类齐全、分工明确的"六部则例"最终形成.
2022-04-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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