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00.2006.04.006
我国非营利性医院补偿机制缺陷浅析
由于政府财政对卫生投入的比例下降,非营利性医院的人均卫生事业费不足于全国在岗职工工资的四分之一,每个医院取得的专项补助费不足于补偿专业设备的年折旧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反映价值和反映供求关系方面,比价关系扭曲,医务人员的劳务技术价值被严重低估.医院为求生存求发展,最大限度的依赖药品收入和依赖设备型服务项目.以药"补"医演变成了以药"养"医,使全国药费支出近二千亿元,占我国卫生总投入的三成至四成,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各医院竞相购置各种医疗设备,使医疗资源浪费严重,出现诱导消费、过度医疗.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药费开支失控、医疗服务项目畸形发展以及"看病难、看病贵"等一系列不良后果,医疗服务的发展进入一种恶性循环状态.所以,政府提高其卫生投入及其效率,制定出具有 "指导性"的"政府指导价",让医"戒"药而"自立",应是打断医疗服务发展恶性循环的逻辑起点.
非营利性医院、补偿、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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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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