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778.2004.09.004
公共卫生防护体系缺陷及其重建中的政府责任
@@ 最近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公共卫生的政策法规,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从政府在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责任、信息报告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等几个方面对现行应急处理机制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对防治传染性疾病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这些法规的出台是否就可以避免类似的危机,还值得怀疑.确切地说,我国发生非典危机,主要原因不是缺乏法制法规的问题,而是在有法不依和决策失误等情况下,公共卫生防护体系信息失灵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公共卫生防护体系和政府在其中的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防护体系、缺陷、重建、政府、预防控制体系、应急能力建设、应急处理机制、信息报告制度、非典型性肺炎、政策法规、传染性疾病、规范和完善、责任、有法不依、信息失灵、非典危机、决策失误、管理办法、防治
R19(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4-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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