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视野下的文化权利
文化权利是现代文明的产物,国际人权文件和地区性人权文件对文化权利的内涵有不同的界定。尽管文化权利当前主要由国际性或区域性人权文件规定,但文化权利的实现归根结底是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项,依赖于主权国家的执行。随着人类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认识的逐步深化,对文化权利法律属性的认识也在深化,其实现方式和救济途径发生了改变,文化权利的实现条件依赖于主权国家经济、政治、社会、思想和司法条件的统一。
法哲学、文化权利、历史流变、实现路径
D903(法的理论(法学))
2012-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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