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605.2014.04.013
对“破格提拔”的检视
近年来,揭阳的江中咏、耒阳的王卿、湘潭的徐韬等一系列超出常规和超乎常理的“火箭式干部”的提拔实例,招致了网络上的持续围观,在诘问和质疑中,跃然而出的是人们对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性等制度性安排的忧思及诉求。<br> 在这场涉及年轻干部任用的全民“争议或争论”中,无论是正方还是反方,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旁观者,他们的“发声”中都频繁使用着同一个词--破格提拔。当事实真相大白时,我们看到的其实是在干部年轻化的幌子下,以“破格提拔”为借口,行着违规“出格”提拔干部之实。但鉴于“破格提拔”已然成为被普遍引用的“托词”或“说辞”,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一番检讨与审视,以把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中关于“破格提拔”的工作做得与制度设计的初衷及人民群众的期待更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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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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