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605.2012.06.017
犯罪既遂的标准研究
犯罪既遂的标准问题是犯罪停止形态的核心问题,"犯罪目的实现说"及"犯罪结果发生说"均存在不可调和的逻辑错误。我国刑法体系中,犯罪构成既具有区分罪与非罪的功能,又具有区分犯罪停止形态的功能,可以用来判断犯罪既遂与否;我国刑法分则是以犯罪既遂为模式的,认为行为满足刑法分则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就构成既遂的"犯罪构成要件说"具有逻辑正确性。在对个罪的认定过程中,若在穷尽犯罪既遂标准的考量之后,仍存在分歧,需借助刑法解释来进行判断。
犯罪构成要件说、犯罪构成、犯罪既遂模式、层次性
D924.11(中国法律)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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