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605.2012.06.004
高校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有效实现形式的思考
高校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延伸与支撑,是党在高校二级学院领导体制和工作方式上的创新,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符合我国国情和高校校情的有效运行机制。实行高校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建立党政分工负责制。
党政共同负责制、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领导分工负责制度
D262.2(党的建设)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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