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605.2011.04.017
国家机构不宜以"人民"冠名
我国法律将国家机构以"人民"冠名,这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在实际上也是有不良影响的.不良影响包括:人为地制造敌人,激化社会矛盾;诱发人道灾难;助长官僚主义.
国家机构、冠以"人民"、服务
D921.1(中国法律)
2011-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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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1605.2011.04.017
国家机构、冠以"人民"、服务
D921.1(中国法律)
2011-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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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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