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605.2010.04.007
文本对象与文本意义双重致思维度的统一——也谈"如何回到马克思"
文本是作者用于传达本人思想的客观存在,虽然是不以读者意识为转移的特殊定在,但是它之所以成为文本对象的本质规定,就在于它是对象性存在,即一方面是作者的对象性存在,另一方面是读者的对象性存在;而文本意义则是读者与作者思想相遇的产物,是读者与作者"合作"的思想过程或结果.在这里,离开了作者的文本,也就脱离了文本的意义旨归;而离开了读者的能动选择和重新创构,就谈不上对文本的意义解读.因此,文本是静态的、唯一的、不可替代的,文本意义则是流动的、多样的、差异纷呈的.
文本对象、文本意义、致思维度
C31(调查方法、工作方法)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研究基地"差异与和谐社会研究中心"资助
2010-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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