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605.2008.05.011
英国对冲基金法制监管探赜
英国对冲基金与其它传统投资基金同受金融监管局(FSA)约束.1986年<金融服务法>和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是英国对冲基金法制监管的重大改革.与美国不同的是,英国主要实行自律监管体制,对于对冲基金没有形成系统的监管例外规定,有关立法尚处于酝酿之中.展望中国,对冲基金尚在萌芽状态.
英国、对冲基金、法制监管
F833(金融、银行)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21世纪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创新与发展研究"项目批准号05JJD820005
2008-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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