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166.2013.11.013
法学教师职业共同体之规范体系研究
法学教师职业共同体的规范体系集中反映着该职业群体的精神特质,同时也是该群体社会角色的制度化体现。法学的三重知识属性决定了法学教师在知识结构和社会角色上也应当具有三重性:他们应当同时是“法学家”、“法律家”和“教育家”。法学教师职业群体的规范体系以培养法律规范的制定者和运用者为根本目标,以追求正义为核心价值诉求,要求法学教师在研究、教学和法律实践中,秉承有限的普遍主义、规则理性和价值权衡等价值准则,以崇法型思维与批判理性的平衡、法律事实与社会事实的区分和程序正义基础上的秩序建构等为基本行为准则。
法学教师、共同体、规范体系
G40-01(教育学)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网络服务提供商法律责任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3CFX082;天津商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商科院校《法理学》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编号TSJY-1009
2013-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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